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1日电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张均斌)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,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积极进展。截至5月底,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已达到635.6万台。但对于很多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来说,还是会有“里程焦虑”问题——充电桩进小区较难、高速公路上充电较难、找充电桩较难……今天,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欧鸿回应了这些“难题”。
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对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构建覆盖广泛、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、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作出顶层设计,明确提出优化完善网络布局、加快重点区域建设、提升运营服务水平、加强科技创新引领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五方面任务。
欧鸿说,对于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“找桩难”“进小区难”“公路充电难”等问题,《指导意见》均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。
针对“找桩难”。一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,建设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,重点覆盖居住区、办公区、商业中心、工业中心、休闲中心。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。大力推动公共停车场、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、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。另一方面,构建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充分接入的信息网平台。鼓励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为单位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,强化与电动汽车、城市和公路出行服务网等数据互联互通,通过互联网地图服务平台等多种便利渠道,及时发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及实时使用情况。
针对“进小区难”。《指导意见》专门提出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。一是在设施安装上,要求在既有居住区加快推进固定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装尽装;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,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%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。二是在协调机制上,要求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,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,落实街道办事处、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,建立“一站式”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。三是在服务保障上,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,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、运营、维护等服务;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,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。
针对“公路充电难”。一是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。加快补齐重点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,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;拓展国家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,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;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、服务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。二是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。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,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,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。在车流量较大区域、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适度投放移动充电基础设施,增强充电网络韧性。三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。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、协同建设,提升电动汽车在城市群、都市圈及重点城市间的通达能力。